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化学风建设,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建设,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经研究,学校决定在各二级院部开展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40号)、我校《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》(北工职院政发〔2016〕30号)情况;
2.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建设责任落实情况;
3.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宣传情况;
4.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检查、受理和查处情况。
二、检查时间和方式
1.检查时间:12月2日—12月20日
2.检查方式:自查与抽查相结合
各二级院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,形成自查报告,内容包括:相关工作机制、责任落实情况、教育宣传情况、监督检查情况、今后整改措施。
学校随机进行抽查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切实提高认识。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建设是科技工作的基础工程。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,增强责任意识,健全制度机制,明确工作职责,健全考评体系,完善查处办法,规范查处程序,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,维护学术诚信,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。
2.加强教育宣传。要将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,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培训工作,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型榜样,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,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,开展警示教育,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、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。
3.强化监督检查。要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,专门设置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,切实履行调查处理责任,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。
4.建立学术诚信记录。要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,在年度考核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用、课题立项、人才计划、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。
5.从2020年起每年开展一次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专项检查,确保建立学风建设长效机制。
请各二级院部于12月18日下班前提交自查报告纸质版(院部领导签字、盖章)和电子版。 联系人:吴静 联系电话:51511007
附件:1.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专项自查报告撰写提纲
2.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
3.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
4.《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》
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
2019.11.29 附件1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专项自查报告撰写提纲.docx
附件2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.docx
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.docx
附件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