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2014年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
为落实学校党代会对科研工作总体部署,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,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,努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》和市教委《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201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
1、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办学定位,结合科研工作实际,实用性和应用性作为校级课题立项的第一原则。鼓励各院系整合校内外的科研资源,根据自身的专业定位和专业优势,结合学校现有和计划建设的技术服务中心,进行研究方向与服务面向的聚焦,重点支持各部门提出的具有方向性和系列性的课题或课题群。
2、学校尊重各部门在课题立项时的规划和布局,引导各院系围绕专业发展组建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。鼓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实质性参与学校科研课题的研究,对企业参与人员学历、职称暂不提具体要求;重点扶持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课题研究(包括签订合作意向书、企业参与成果鉴定与评审及奖项申报等工作),对与行业企业有紧密联系的课题给予倾斜,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。
3、自2014年起,学校立项科研课题分为: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三类。
4、重点课题:指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研究方向聚焦,研究内容与我校开设的专业具有较高的契合度,能够为相关的技术服务中心开展社会服务提供理论或技术支持。研究团队科研能力较强,预期成果明确具体。
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教师或工程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有主持完成科研计划、科研基地项目或校外竞争性课题或到校经费不少于10万元(社科类3万元)横向课题的经历;团队应在7人以上,其中,具有副 高或 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3人,重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重点课题的研究,不得跨项参与重点课题。
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~3年,一般可设置2~4个子课题。根据当前科研考核、评价的实际需要,实行总课题负责制,按照子课题、总课题同时立项,整体考核的方式进行。
重点课题经费按照一次性申报,逐年拨付,逐年验收。按照完成预期目标情况及绩效,确定下一年度的经费支持力度。原则上重点课题科技类总经费每项不超过25万,社科类每项不超过8万。经费使用要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管理,申报时提供必要的经费佐证材料。
重点课题结题要在完成相关结题要求的同时,形成以下与本课题高度相关的标志性成果之一:(1)课题组成员申报立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;(2)申请受理发明专利;(3)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检索文章2篇;(4)争取横向课题20万元或技术服务上交学校纯利润5万元;(5)获局级一等奖2项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;(6)其它相同级别的成果。
2014年立项重点课题控制在10项左右。
5、一般课题:指预期成果明确,具有一定推广和使用价值,或者与企业合作开展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课题。积极支持广大教师结合专业进行实用性研究,适度支持基础性研究。鼓励广大教师结合学校技术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开展相关研究。
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。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,一般课题科技类每项经费不超过2.5万,社科类每项经费不超过1.5万,要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管理。
2014年立项一般课题控制在30项左右。为鼓励和引导广大教职工参加重点课题团队研究,一般课题将适当向没有重点课题的专业领域倾斜。
6、青年基金课题:引导和支持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,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,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(未取得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),年龄在35周岁以下。青年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,每项经费不超过0.5万,要按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管理。
2014年立项青年基金课题控制在20项左右。为保证重点课题研究质量,青年基金课题将向没有重点课题的专业领域倾斜。
7、2014年立项的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,课题组中至少有一人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工作,课题组要注重科研团队意识的提升,成员不得少于2人,否则不予立项。至少公开发表一篇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论文,论文注明“××课题研究成果”方能结题。
8、为了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,保证科研人员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完成所担负的科研任务,本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,课题组成员主持或参与的校内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。
二、评审安排
本次课题立项分为部门预审及集中评审两个阶段;
1、部门预审:
部门预审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和部分学术委员进行评审。结合部门工作安排,填写初评意见,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主管签字盖章后,统一交学校科研处。
2、集中评审
学校对申报材料将在一定范围内,进行网上公开,便于有关专家提前审阅,集中评审由学校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按照专业、学科组分组进行,并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,组成专家组,在立项答辩的基础上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、立项。
三、申报时间及材料
1、申请学校科研项目请提交《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立项课题申报书 》1份,同时报送电子文本(邮箱:kyc@bgy.edu.cn)。有关表格可从教科研处主页/科研管理/表格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。
2、根据目前学校各项工作实际情况,本次课题申报时间安排:
2014年5月19、20日为各部门审核,过时视为放弃申报;
2014年5月20、21日科研处接受、审核课题申报书,过时不再接受申报;
2013 年5月30日 前完成立项答辩(暂定)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因近期学校面临教师聘任等工作,各项工作较多,请申报2014年学院立项科研课题的人员,组织本项目拟申报成员认真研讨,明确研究内容,注重人员分工和经费安排,结合相关人员精力,确保研究质量,保证研究进度、经费支出进度按期完成。
3、结题时间要求: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将在 2015年 3月 1日 前完成全部研究工作,按时结题。重点课题将在 2015年 3月 5日 前进行阶段性验收。
四、评审内容
(1)选题的研究意义;
(2)国内外研究现状;
(3)研究内容、研究目标、拟解决的关键问题;
(4)拟采取的研究方法、技术方案及可行性分析;
(5)预计研究成果;
(6)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;
(7)具备的研究条件(技术力量、人员结构等);
(8)经费的使用与分配;
(9)研究项目是否有创新;
(10)产品开发的市场前景。
五、项目审批与经费管理
1、项目评审后,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,核定各课题经费数量。若课题负责人认为审批经费不足而无法完成研究任务时,需在一周内向科研处提出撤题申请,否则视为立项。
2、2014年科研课题科研经费,不得列支会议费、培训费。
六、其它说明
根据学校全年各项工作总体安排和《北京市市级教育事业费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有关规定,学校将于2014年9月下旬组织对课题的中期检查,请课题负责人统筹考虑课题组成员实际情况,在课题申报时考虑人员的研究精力,做好研究计划,保证课题能够按时完成
七、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科研处
2014年5月8日